易中天盯死余秋雨“诈捐”:出来混迟早要还的
继对 李辉质疑文怀沙 事件发表请勿 飙车 宏论后,学术超男易中天昨又在博客上发表《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》,对闹得沸沸扬扬的余秋雨涉嫌 诈捐 事件侃侃而谈。易中天表示,余秋雨必须回应 诈捐 事件,必须拿出 捐款如期到位 确凿证据。 出来混,是要还的,余先生得包涵 点。
14日,《现代快报》发表了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公司董事长*育海的谈话,称余秋雨所捐20万善款 当然到账了 ,为此,易中天追问*育海董事长:到哪个账了?怎么到的?啥时候到的? 千万别说余公民热泪盈眶地拎着密码箱,直奔灾区而去,收据都没要 个。也别说贵公司专门为此单独设立了 个账户,啥时要用啥时用。诸如此类的说法,恐怕都是难以服众的。
易中天发表了4点明确意见: 余秋雨公民可以不捐。 余秋雨公民不能诈捐。 公众可以质疑余秋雨。 余秋雨公民必须回应。 易中天认为, 余秋雨公民的版税,非偷非抢,非贪非贿,是他的合法收人。如何支配,也是他的自由。因此,余秋雨公民哪怕 文不捐,我们也不能说三道四。 你可以不捐,不能诈捐。尤其是公众人物,又尤其是号称捐款最多最早者,必须信守诺言,尽快到账。如果扬言捐款多少万,又分文不见,那就不是什么 诚信 问题,而是涉嫌 欺诈 ,即骗取公众的爱戴和同情。
易中天 针见血地指出, 因为是 公开捐款 ,而且是 巨额捐款 ,其中已涉及到公德、公义、公信力,以及公众的回报,余秋雨公民必须面对监督和质疑。在这个问题上,他不能行使 沉默权 ,也不能拿 言论自由 做挡箭牌。沉默、拖延、推诿、绕弯子、编谎、打太极拳、王顾左右而言他,就不但涉嫌挑衅社会公德,也是对公众智力的侮辱,后果很严重。 ()